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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描述: 

  勞動,不等於運動。
  觀光,不等於旅行。
  做愛,不等於愛。
  做人,不等於做自己。
  忙碌,不等於充實。
  生存,不等於生命。
  只說不做的理想,不等於夢想。
  有完美的履歷,不代表有完美的人生

  A咖時時刻刻記得,什麼才是他真正的「人生」。

  這本書,是王文華寫給那些A+公司的「熱戀情詩」,也是「分手日記」。
  愛情,有時讓我們變成更好的人。就算分手,也讓我們更了解自己。
  那些A+公司,讓王文華更了解自己,也變成更好的人。
  這趟旅程將帶你從探索、發現、驚喜、
  呼朋引伴、得到啟發、到最後想給自己比個讚。
  你要不要也試試?

本書特色

  本書談如何把世界一流企業的成功之道,用在個人的工作與生活。

  王文華在研究企業、政府、非營利組織時發現:很多好的做法,不只適用於公司,也適用於個人。用在公司,可以創造A+企業。用在個人,可以創造A咖。
 
  這套「A咖養成計畫」共十章,分三部份:第一部份談發揮個人潛力。第二部份談與別人互動。第三部份談名利以外的人生。
  
  每一章都引用大量A+組織的故事,有Apple、Google、Amazon等大企業,也有發明電源足球的小公司,還有歐巴馬團隊等非營利組織。

  在台灣低迷的大環境,仍有很多人嚮往A+的典範。在「22K」魔咒下,仍有很多人渴望24K的純金人生。這本書,寫給懷抱希望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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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簡述: 

第5章打造趣味、風格、魅力
 
第一部分的前四章,談的分別是「做大夢」、「改變自己」、「創新」、「專注」。這些已經把個人修為推上高峰。但我想再加碼,為個人能力加上一個「超標準」,就是培養魅力。
 
很多成功的人,有錢、有名、有人緣、有社會貢獻,你打從心裡敬佩他,但你不想跟他吃晚飯。
 
為什麼?
 
因為他少了個性、風格、味道、趣味。
 
換句話說,他少了魅力。
 
設計師香奈兒有句話,點出了這個「超標準」:
 
「20歲時,你要漂亮(gorgeous)。40歲時,你要有魅力(charming)。40歲以後,你要令人無法抗拒(irresistible)」。
 
這不只對女人說,也對男人說。這不只?外表,也?內在。
 
「漂亮」是天生的,「魅力」很抽象,「無法抗拒」,更模糊,培養這些特質都很難。
 
況且,誰能兼具「夢想」、「改變」、「創新」、「專注」,還要有「魅力」呢?我不能。
 
但就讓我們維持第一章的精神,做個大夢吧。
 
魅力元素一:有風格
 
別說外表不重要,也別假設外表好的人都「敗絮其中」。外表沒有絕對性,但有重要性。
 
有魅力的外表不靠時髦,而靠風格。香奈兒自己都說:「『時尚』(Fashion)褪色,『風格』(Style)永存。」
 
風格,是指有特色、有品味、有層次的美感。
 
風格的第一個層次當然是外表。2008年,歐巴馬(當時47歲)和麥肯(當時72歲)競選。歐的年輕,對於吸引年輕人選票,已是優勢。競選期間,他在夏威夷度假,狗仔拍到他的上空照。大家發現這位年輕、聰明、口才好的候選人竟然身材也好,當然加分。
 
就任後,他以有型的穿著,在2009年6月被英國《每日電訊報》讀者選為全世界最會穿衣服的男人,打敗布萊德彼特和喬治克隆尼。至於他高挑的太太蜜雪兒穿吳季剛的衣服,既時髦又優雅,也為白宮的形象加分。
 
大西洋彼岸,47歲的英國首相卡麥隆駐顏有術,素顏照片還被媒體炒作是否是修圖的成果。太太莎曼莎是時尚品牌的創意總監,腳踝有刺青。一句話都不用說,已拉近與年輕人的距離。2013年7月,一家人到葡萄牙度假。卡麥隆甩掉西裝,穿上淺藍色牛仔上衣、卡其短褲、休閒鞋,表現出政治人物難得的輕鬆風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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